上證函〔2023〕3747號
各市場參與人:
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(si)債(zhai)券(quan)(含企(qi)業債(zhai)券(quan))募(mu)集(ji)資金管理(li),上(shang)海證券(quan)交(jiao)易所(suo)(以下簡稱本所(suo))制定了《上(shang)海證券(quan)交(jiao)易所(suo)債(zhai)券(quan)存續期業務指南第3號——募(mu)集(ji)資金管理(li)重點關(guan)注事項(試行(xing))》,現予以發布,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(xing)。
發(fa)行人應(ying)當嚴格按照規(gui)定和(he)(he)約(yue)定履行募集(ji)(ji)資(zi)金(jin)使用和(he)(he)披露義務。受(shou)托(tuo)管理人應(ying)當嚴格履行募集(ji)(ji)資(zi)金(jin)監督義務,在年度受(shou)托(tuo)管理事務報告中,對照規(gui)定和(he)(he)約(yue)定的各(ge)項(xiang)內容,披露發(fa)行人募集(ji)(ji)資(zi)金(jin)使用及專項(xiang)賬戶運作情況(kuang)與(yu)核查情況(kuang)。
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(//shuixinglou.cn/)“規則”下的“本所業務指南(nan)與流程”欄(lan)目查詢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存續期業務指南第3號——募集資金管理重點關注事項(試行)
上海證券交易所
2023年12月29日(ri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