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證(zheng)函〔2023〕3049號
各市場參與人:
為了規范公(gong)司債券(含企(qi)業債券)發行上市業務辦理,提(ti)高業務辦理質效,上海證券交易所(suo)(以下簡稱本所(suo))對《上海證券交易所(suo)公(gong)司債券和(he)資產支(zhi)持證券發行上市掛牌業務指(zhi)南》進行了修訂,現予(yu)以發布,并(bing)自(zi)發布之日起(qi)施行。
本所(suo)于2023年1月5日(ri)發(fa)(fa)布的《關于發(fa)(fa)布〈上(shang)海證券交易所(suo)公司債(zhai)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發(fa)(fa)行上(shang)市掛牌業(ye)務指南(nan)〉的通知》(上(shang)證函〔2023〕17號)同時廢止。
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(//shuixinglou.cn)“規(gui)則”下(xia)的“本所(suo)業務指南與流程”欄目查詢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發行上市掛牌業務指南(2023年10月修訂)
上海證券交易所
2023年(nian)10月(yue)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