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證公告〔2021〕26號
為進一步優化科(ke)創板(ban)新股發(fa)行(xing)承(cheng)銷(xiao)制度,促(cu)進買賣雙方博弈更加平衡,引(yin)導投(tou)資者審慎(shen)參與網(wang)下(xia)發(fa)行(xing),上海證券交易(yi)所(suo)(以下(xia)簡(jian)稱本所(suo))擬對《上海證券交易(yi)所(suo)科(ke)創板(ban)股票(piao)(piao)發(fa)行(xing)與承(cheng)銷(xiao)實施(shi)辦法》《上海證券交易(yi)所(suo)科(ke)創板(ban)股票(piao)(piao)發(fa)行(xing)與承(cheng)銷(xiao)業務指引(yin)》進行(xing)修訂(ding)(詳見附件)。現(xian)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意見反饋(kui)截止時間為2021年(nian)9月5日。
有關意見或建議可通過下列2種方式提出:一是登錄本所官方網站(//shuixinglou.cn),進入“規則”欄目下的“公開征求意見”專欄提出(chu);二是以書(shu)面形式反饋(kui)至(zhi)本所,通(tong)信地址:上(shang)海市浦(pu)東新(xin)區楊高(gao)南路388號上(shang)海證(zheng)券交(jiao)易所發行承銷(xiao)管理部(bu),郵政編碼(ma):200127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(征求意見稿)
2.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與承銷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——首次公開發行股票(征求意見稿)
3.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與承銷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——首次公開發行股票(征求意見稿)》修訂說明
上海證券交易所
二(er)(er)〇二(er)(er)一年八月二(er)(er)十日(ri)